江苏邦兴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6月17日,坐落于美丽的江苏省兴化市,是一家初具规模,专业从事民商事争议解决、刑事、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等业务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现有专职律师14人,一直以来都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高效、贴心的法律服务。
2000年由国办所改制成立,现有专职律师16名,本所业务范围涵盖了众多法律领域,其中,政府法律顾问业务、破产清算与并购重组法律业务为本所的核心业务之一.骥江律师将以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为客户提供高效、优质的法律服务。
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GaoPeng&Partners)始建于1998年初,现已成为以公司投融资、并购重组、WTO与国际贸易、大型基础设施项目、房地产、文化体育娱乐产业、知识产权、诉讼仲裁为主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高朋所坚守人正业精的核心价值观,多年来秉持优质、高效和专业的服务理念,为国内外知名企业、政府部门、知名人士等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在海内外享有良好声誉。北京市高朋(泰州)律师事务所是北京市高朋律师事务所在泰州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成立于2004年,经过10多年的努力,现已成为专业服务产品较全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高朋(泰州)所一直坚持律师事务所管理模式、服务模式的改革,坚持“专业分工、团队服务、质量为本、客户至上”的办所方针,十分重视高朋品牌建设和律师事务所文化建设。高朋(扬州、泰州)所与北京总所、上海分所、南京分所、天津分所、杭州分所、深圳分所、黄山分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联手服务,建立了区域性服务网络。
我所成立于2014年,设立在乡镇,属于执业律师人数较少的小所;担任多家乡镇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服务于基层。
江苏恒乐律师事务(以下简称“恒乐律所”)成立于2011年7月,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恒乐律所目前在金融证券、公司业务、法律风险管理、建筑与房地产、国际业务、诉讼与仲裁等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是一家规范化、专业化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恒乐律所现有律师、实习律师及行政辅助人员共20人。大部分律师毕业于国内外著名学府,并有律师曾就职于执行机关、法院、大型国有企业,部分律师具有海外法律工作经历。恒乐律师积极开展海外业务,参与全球法律服务。恒乐律师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新加坡、日本、印度等十几个国家律师建立战略合作关系,以高质量的服务水平让恒乐律师成为客户最信赖的合作伙伴。
我所创建于1999年11月,是一家经营多年的老牌合伙制律师事务所,现旗下执业律师10名,人均收入和律师事务所总收入均居市同行业的前列。未来本所将继续开拓创新,努力创造更好的未来。
简介江苏陈继强律师事务所是依法在市司法局注册成立的个人制律师事务所。该所自成立之始,就树立现代新型律所的服务理念,以"服务为本,质量第一"为宗旨,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最大努力、最大限度、最佳方案、最大方便地满足委托人的要求及利益。每一位律师的每一项服务,都要经过事务所的审批,每一个委托,都是整个事务所接受委托并对此负责。此外,在事务所参与的所有法律事务中,律师都要深入了解和理解与客户相关的背景情况及要求,以确保律师能够在此基础上为客户提供准确有效的服务,协助客户实现其经营或追求的目标。在最大方便提供服务的问题上,我所对委托人要求的服务方式、付款方式,给予充分协商,尽力满足。 江苏陈继强律师事务所共有职业律师3名,行政辅助人员1名。都是由资深律师和一批年富力强的骨干组成。本所办案人员都是大学以上学历。从业年限最低的不少于4年,平均在8年以上。擅长的服务领域涉及房地产、知识产权、公司业务、资本运营、上市及各类诉讼案件代理。江苏陈继强律师事务所的专业水准能够满足不同客户不同需求、向客户提供不同领域及多层次法律服务。 江苏陈继强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服务社会大众,与社会各界保持联系和合作;积极参加社会活动,宣传法制;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努力追求社会效益;愿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帮助。 本所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始终以寻求及维护客户权益最大化为目标,基于对客户需求及项目背景的深刻理解,着重于为客户提供积极的、具有建设性及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法。本所律师在执业过程中精益求精,深思熟虑,意志坚定,作风顽强,为委托人提供了高质量法律服务,成功地维护了众多客户的权益,取得了一系列出色的成绩,这也是本律师事务所取得广大客户充分信赖的坚实基础。
江苏公清律师事务所成立于1998年8月,现有三名合伙律师及多名聘用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助理等。二十年来办理刑、民、经、行案件、非诉讼法事务上万件,为当事人追回欠款及避免损失数十亿元,很好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江苏公清律师事务所现已形成的专业特色有涉外经济、知识产权、投资、公司法律事务、建筑房地产、金融证券保险等,在泰州这些领域处于一流水平。江苏公清律师事务所律师还擅长于办理各类疑难、复杂案件,办理的涉及担保、土地出让金、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等一批案件,终审或再审均到最高人民法院,最终我方均获得了胜诉,显示我所律师的办理案件高超的水平和扎实的理论功底。